普奇第一次接觸彩色筆是在回台灣時,那時她去台中大奶奶家玩,大奶奶家中的小姊姊恰好大她一歲,小姊姊帶來了一盒彩色筆。普奇那時簡直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一樣,對彩色筆是又愛又怕,一方面想玩,另一方面又怕手上被彩色筆的顏色畫到。
今時不同往日,小普奇在每日的勤加練習之下功力已經大增。現在不僅對於蠟筆作畫(說作畫太誇張了,只能算是鬼畫符的塗鴉)游刃有餘,用起彩色筆來還十分地得心應手,很少將顏色畫到手上,而且畫完圖都會把筆蓋蓋好。
自從一次普奇外公在網路上看到普奇畫圖,稱普奇為“小畫家“之後,小傢伙現在每次只要把畫畫工具拿出來之後,都會自稱“小畫家“;還會自吹自擂說自己畫得很漂亮。
小畫家對於自己的畫作實在是太滿意了,看她露出了得意的笑。
普奇除了白紙、回收的廢紙還有普媽收集的叮噹漫畫之外,絕對不會在其他不該畫圖的地方畫畫。令大人感到驕傲的是,小丫頭很愛惜書本(唯一例外的是普媽的叮噹漫畫,普奇大概知道那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書,再加上普媽也不介意為空白的圖案增添些色彩,所以普奇才敢盡情的揮灑色彩吧),不但自己的書不會亂畫,就連圖書館借回來的書,若是已經被其它孩子塗污了,她還會義忿填膺地說:這些小孩亂畫,真不乖!
小畫家的大作完成了,大家一同來欣賞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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